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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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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文章详细内容

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设协字[2012]06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精品。根据《关于批准〈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建议案〉的决议》(渝设协字〔2012〕第04号),经请示市城乡建委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工程勘察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

5、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通信、水利、电力工程项目;

7、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市外企业须同时办理入渝备案登记,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2、申报项目须是2011630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特殊工程须交付使用一年以上并提供业主证明;

3、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本市工程,市外工程如需申报,须提交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4、联合勘察设计项目须得到各合作单位确认并共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各合作单位同意文件,并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排序;

5、已在其他地区(或行业)申报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综合奖和专项奖;已获得过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也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奖。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材料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申报表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2、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 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3、实景照片以7寸大小为宜,可直接打印在图纸附件中,不宜过大,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4、汇报材料应制作成多媒体,播放时间控制在58分钟,重点反映项目特点、疑难点、创新点等主要内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2625日前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选;

2、各单位申报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主要人员(含排序)等相关信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3、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在半年内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通知同时在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发布。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不再随文下发。

联系人及电话:戴学忠 63626930

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

 

附件: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rar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设协字[2012]06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精品。根据《关于批准〈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建议案〉的决议》(渝设协字〔2012〕第04号),经请示市城乡建委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工程勘察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

5、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通信、水利、电力工程项目;

7、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市外企业须同时办理入渝备案登记,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2、申报项目须是2011630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特殊工程须交付使用一年以上并提供业主证明;

3、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本市工程,市外工程如需申报,须提交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4、联合勘察设计项目须得到各合作单位确认并共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各合作单位同意文件,并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排序;

5、已在其他地区(或行业)申报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综合奖和专项奖;已获得过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也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奖。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材料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申报表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2、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 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3、实景照片以7寸大小为宜,可直接打印在图纸附件中,不宜过大,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4、汇报材料应制作成多媒体,播放时间控制在58分钟,重点反映项目特点、疑难点、创新点等主要内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2625日前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选;

2、各单位申报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主要人员(含排序)等相关信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3、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在半年内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通知同时在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发布。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不再随文下发。

联系人及电话:戴学忠 63626930

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

 

附件: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rar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设协字[2012]06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精品。根据《关于批准〈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建议案〉的决议》(渝设协字〔2012〕第04号),经请示市城乡建委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工程勘察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

5、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通信、水利、电力工程项目;

7、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市外企业须同时办理入渝备案登记,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2、申报项目须是2011630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特殊工程须交付使用一年以上并提供业主证明;

3、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本市工程,市外工程如需申报,须提交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4、联合勘察设计项目须得到各合作单位确认并共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各合作单位同意文件,并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排序;

5、已在其他地区(或行业)申报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综合奖和专项奖;已获得过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也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奖。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材料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申报表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2、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 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3、实景照片以7寸大小为宜,可直接打印在图纸附件中,不宜过大,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4、汇报材料应制作成多媒体,播放时间控制在58分钟,重点反映项目特点、疑难点、创新点等主要内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2625日前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选;

2、各单位申报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主要人员(含排序)等相关信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3、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在半年内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通知同时在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发布。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不再随文下发。

联系人及电话:戴学忠 63626930

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

 

附件: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rar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设协字[2012]第06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精品。根据《关于批准〈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建议案〉的决议》(渝设协字〔2012〕第04号),经请示市城乡建委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工程勘察项目;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含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

3、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

5、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项目;

6、通信、水利、电力工程项目;

7、建筑结构专业、人防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市外企业须同时办理入渝备案登记,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

2、申报项目须是2011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特殊工程须交付使用一年以上并提供业主证明;

3、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本市工程,市外工程如需申报,须提交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材料;

4、联合勘察设计项目须得到各合作单位确认并共同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各合作单位同意文件,并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及人员排序;

5、已在其他地区(或行业)申报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综合奖和专项奖;已获得过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也不得再次申报专项奖。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材料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申报表同时提供电子文件;

2、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 A3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两份;

3、实景照片以7寸大小为宜,可直接打印在图纸附件中,不宜过大,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4、汇报材料应制作成多媒体,播放时间控制在5~8分钟,重点反映项目特点、疑难点、创新点等主要内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重庆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只接受会员单位参加评选;

2、各单位申报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主要人员(含排序)等相关信息,一经申报不得随意更改;

3、凡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在半年内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本通知同时在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发布。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不再随文下发。

联系人及电话:戴学忠 63626930

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

 

附件:各专业申报说明及申报表.rar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